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和学校审核,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提出。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陈述具体事实。
联系电话:88232601(8404)。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拟推荐名单
初审(一审):白晨
复审(二审):刘温馨
终审(三审):贺金龙